永州: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5-28
近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永州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建立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工作效能。
《规则》明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市场监管领域的刑事案件生效法律文书抄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市中级人民法院。
《规则》建立抄告、审批、反馈、移出的工作流程,2部门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构建高效运转协调机制。双方将严格按照《规则》规定,持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定期抄告相关信息,及时将涉刑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供稿:永州市市场监管局蒋振飞张雨龙)